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关于公布万源市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庙沟地块)拟征收房屋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03-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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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万源市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庙沟地块)拟征收房屋范围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至项能润房屋,西至刘书容房屋,北至公路,南至庙沟河边(含周忠武房屋)。具体以《万源市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庙沟地块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见附件)。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拟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与;(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万源市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庙沟地块)房屋征收红线图.pdf
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3年2月24日
信息来源:
万源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