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万源市惠企政策事项目录清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
04-
30
16:
23浏览次数:
万源市惠企政策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类别 | 发布层级 | 执行层级 | 受理部门(单位) | 办理部门(单位) | 申请对象 | 兑现方式 | 兑现时限(工作日) | 有效期 | |
主项 | 情形项 | |||||||||||
1 | 降低税费成本(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 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及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收入依法免征增值税。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 《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万委发〔2023〕15号) | 减免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税务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其他 | 长期有效 |
2 | 鼓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 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民营企业,给予 30 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奖励 100 万元,20 万元;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孵化载体分别补助 50 万元、20 万元。 | 《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万委发〔2023〕15 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科技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其他 | 其他 | 长期有效 |
3 | 推进民营企业提档升级 | 积极培育“个转企” | 《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万委发〔2023〕15 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市管局 | 个体户转型公司制企业 | 其他 | 其他 | 长期有效 |
4 | 优化政务环境 | 免费向新办企业赠送首套印章 | 《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万委发〔2023〕15 号) | 减免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行政审批局 | 新开办企业 | 免申即享 | 实时 | 长期有效 |
5 | 实施稳岗就业政策 | 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规定,全面落实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招录脱贫监测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吸纳就业奖补政策;落实组织脱贫人口完成就业奖补政策 | 《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万委发〔2023〕15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农民工服务中心 |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以及我市认定的劳务经纪人 | 快申快享 | 60个工作日以内 | 长期有效 |
6 | 实施稳岗就业政策 | 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规定,全面落实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招录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吸纳就业奖补政策;对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服务补助。 | 《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万委发〔2023〕15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人社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工作日以内 | 长期有效 |
7 | 养老服务 |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的通知》(万府办发〔2023〕6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民政局 | 依法登记备案、按规范管理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 | 快申快享 | 60个工作日以内 | 有效期5年 |
8 | 深入推进“小升规” | 分行业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实施激励引导。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首次“小升规”的工业企业 (含农产品加工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建入统”的工业企业奖励15万元; | 《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万委发〔2023〕15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经信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其他 | 其他 | 长期有效 |
9 | 鼓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 对获批国家级、省级、达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兑现激励资金。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小巨人”企业奖励10 万元;对首次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 3 万元。 | 《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万委发〔2023〕15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经信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其他 | 其他 | 长期有效 |
10 | 降低水电气成本 | 指导民营企业用足用好直接交易电量、富余电量、避峰填谷用电等政策,支持企业“打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加强需求侧管理和给予补贴的方式,实现全市园区内各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的规上工业企业、公益企业用电成本不超过0.55 元/度、用水均价统一调减为1.8 元/吨 | 《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万委发〔2023〕15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经信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其他 | 其他 | 长期有效 |
11 | 降低融资成本 | 严格执行四川省、达州市关于实施财政金融互动的政策措施,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上工业企业进行贷款贴息。 | 《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万委发〔2023〕15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经信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其他 | 其他 | 长期有效 |
12 | 支持商贸(服务)业统计体系建设 | 限上(规上)商贸(服务)统计体系建设补助。 |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通知》(万府办发〔2021〕40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商务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其他 | 其他 | 长期有效 |
13 | 支持商贸(服务)业统计体系建设 | 限上(规上)统计业务人员补贴。 |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通知》(万府办发〔2021〕40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商务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其他 | 其他 | 长期有效 |
14 | 支持商贸(服务)业统计体系建设 | 支持商贸(服务)企业转型及升规入统。 |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通知》(万府办发〔2021〕40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商务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其他 | 其他 | 长期有效 |
15 | 给予主辅分离一次性奖励 | 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开展实际销售业务并形成产值的,给予主辅分离的商贸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激励市场主辅分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8条措施>的通知》(万府办发〔2022〕45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商务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其他 | 其他 | 长期有效 |
16 | 给予企业产业发展经营补贴 | 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后,其注册的商贸服务企业产生的主辅分离销售产值,经商务部门组织财政等部门核实后,按年度主辅分离销售产值的0.6%实施“一年一补”。 |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激励市场主辅分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8条措施>的通知》(万府办发〔2022〕45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商务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其他 | 其他 | 长期有效 |
17 | 给予企业升规入统奖励 | 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后,其注册 的商贸服务企业规模达到限额(规模)以上并成功升规入统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激励市场主辅分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8条措施>的通知》(万府办发〔2022〕45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商务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其他 | 其他 | 长期有效 |
18 | 给予企业做强做优奖励 | 实施主辅分离并升规入统的商贸服务企业,以上年度销售产值为基数(当年成立的企业上年度 基数为0),按照销售产值净增量的3%进行奖励,每户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 万元。 |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激励市场主辅分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8条措施>的通知》(万府办发〔2022〕45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商务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其他 | 其他 | 长期有效 |
19 | 给予商贸卖场(展厅)拓展升级补贴 | 实施主辅分离并升规入统的商贸服务企业,新建或新装修改造升级展厅(卖场)的,按照100元/m²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激励市场主辅分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8条措施>的通知》(万府办发〔2022〕45号) | 奖补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商务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其他 | 其他 | 长期有效 |
20 |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 《中共万源市委办公室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 2021 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委办〔2021〕202号) | 减免类 | 万源市 | 万源市 | 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 免申即享 | 立即 | 长期 |
信息来源:
万源市行政审批局